成都荣乐化妆品公司在诉讼中称,其旗下的“梵洁诗”系列化妆品,其销售模式为全国范围内授权特约经销商以全国统一价销售,除授权上海一家公司外,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销售该品牌的产品。但2008年以来,淘宝网上长期出现大量销售“梵洁诗”系列化妆品的网店,影响了荣乐公司声誉。
庭审中,淘宝网以保护网上商家隐私权为由,拒绝提供卖家的包括身份证号码在内的真实信息。但法院认为,淘宝网作为一个网络交易服务平台,其本身虽不参与交易,但负有管理者的义务。成都公司已履行了指控淘宝卖家涉嫌侵权所应履行的初步义务,淘宝就应该承担责任要求有关卖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义务。
记者昨日获悉,该案经过两次庭审,杭州西湖区法院已于10月13日作出判决:淘宝网须向成都荣乐化妆品公司提供涉嫌侵权的9家淘宝卖家的身份证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,以便成都公司进一步维权。
记者获悉,因不满一审判决,淘宝网已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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